“善解人衣”网上涉黄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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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1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16日讯(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宏健)济南市首例网络涉黄案日前在槐荫区法院宣判。因利用网上论坛传播淫秽图片,被告人孙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1日,被告人孙某建立“好色男女”论坛,为了吸收论坛注册会员,借以让会员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会费来牟取利益,孙某在该论坛上以“善解人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孙某作为网站的管理者,明知其开通的论坛网站上发布有大量淫秽图片和文章而未予以删除,导致上述淫秽图片和文章被注册会员浏览、阅读或下载,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应由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孙某在案发前能够主动关闭其开通的论坛网站,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尚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网民跟帖版主有责 虽然孙某个人发布的淫秽图片只有300余件,其余绝大部分是注册会员跟帖发布的,但网民上传或者跟帖的图片,也是对版主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节,因此版主对网民的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不能以管理不善推卸责任。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影、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200件以上的就构成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