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方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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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00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初霞)从今年起,我省将定期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对就业率连续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要减少招生或停止招生;对上报不真实数据、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制。这是记者从昨天我省出台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评估方案》中获悉的。 此次评估方案严格规定,在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中,对上年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
据介绍,本次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评选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列为公布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8月30日之前,各高校将完成自评工作,全省联合评估在今年年底前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