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检察院建立党员家属廉政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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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18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3月16日讯(谭德辉刘丛猛李文峰)醴陵检察院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家属廉政责任制。最近,其经验被推为株洲市检察系统的“特色教材”。 该院党员家属廉政责任制具体内容是:检察长同67名党员家属签订《廉政责任制协议书》,全年进行一次模范“廉内助监督员”评奖活动;定期进行家属访谈,督促家属掌握干警业余活动动向,防止赌博等现象发生;建立干警廉洁自律、社会形象、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实施党员家属廉政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院的工作。去年,该院在全省基层检察院综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院有6个科室、25名党员干警荣获市级、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