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扩印《浦东老镜头》 法院判决停止出版发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9:10 东方网 | ||||||||
东方网3月17日消息:上海画报出版社擅自扩印图书《浦东老镜头》,结果被张江镇文广服务中心告上法院。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判决画报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该书,赔偿原告7万元、罚款7万元,并与另两个被告上海外文图书公司、上海外文书店销毁手中的《浦东老镜头》。 2000年3月,原告委托上海画报出版社出版其组织编写的《浦东老镜头》,约定总印数
法院审理后认为,画报出版社将多印的部分图书自行销售,于法无据,侵犯了原告的复制、发行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文书店销售的《浦东老镜头》,是从画报出版社合法取得,无须承担侵权责任,但应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图书。 作者:东亮 (来源:解放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