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搬出法规 “拉登饭馆”这个名字不能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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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0:4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晨报报道了南京秦淮区西街出现了一家“拉登饭馆”的消息,读者们反应热烈,褒贬不一,工商部门表示,这个名字不能用。 在记者当天采访时,“拉登饭馆”的老板曲先生表示最近几天很忙,没有来得及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但他表示将用这个名字登记注册,好多市民对此都很疑惑。
据秦淮区工商分局注册监管科的姜科长介绍,依据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或“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尽管饭店业主称此“拉登”非彼“拉登”,并有所谓“拉客登高”的解释,但“拉登饭馆”这个名字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那个世界恐怖组织头目,有可能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工商部门是不会予以注册的。 工商监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责令该餐厅停止使用“拉登饭馆”名称,改用后的店名,必须先到工商部门申请,经工商部门核准并批准后,才可以正式使用。 工商部门搬出法规 “拉登饭馆”这个名字不能用 作者:李灿伦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