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君强来汕务工未购保险 工伤截肢难索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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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1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敏)大年初七刚上班,来自河南的小伙子倪君强就意外受了伤,在按班长的指挥搬运管桩时不幸右手和左腿被砸中,送到医院后被截了肢。现在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仍未能出院,因当初厂里没有为工人们购买工伤保险,现在他既为伤痛也为无法与厂方就赔付问题达成协议发愁。 倪君强原在揭东县的华×预应力管桩厂打工。从事的工作有一定危险性,但当初进厂
据了解,倪君强的家中只有他一个儿子,上有一对年迈的父母需他赡养,因此失去劳动能力的他就赔偿问题与厂方商议,厂方表示,除了支付他的医疗费用外,只能一次性给付他9万元的补偿;而按律师的计算,这个数目远远达不到应赔的数额。倪君强为此十分后悔:“当时没有坚持买工伤保险,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广东执信律师事务所的姚耿松律师说,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在双方存在异议时,最终一般都是通过向法院起诉或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来裁定双方所负责任及应赔付的费用。当初厂方若为工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一旦出了意外自己所受的压力就会轻很多。遗憾的是许多私企为省钱,都故意忽略掉了这一环节。而工人从事危险性工作不坚持主张自己的权益,发生意外吃亏的也是自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