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处房产难分割离异夫妻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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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29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郑冰 记者 张璐)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为重新分割共同所有的10处房产,半年不到,打了4场官司。近日,在雨花台区法院板桥法庭调解下,这10处房产终得妥善分配。 朱女士与史先生先后在南京、上海和石家庄置有10处房产。2003年年初,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分得石家庄的1间门面房、上海的2间门
离婚后,协议约定归朱女士所有的门面房的租金和眼镜店的盈利等收益,都进了史的口袋。去年10月,朱女士分3次起诉前夫史先生,要求法院重新分割位于上海和南京的几处房产。史先生也“不甘示弱”,今年初也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官认为,朱女士和史先生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后,又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依法可以提起诉讼。考虑到史先生要抚养女儿,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予以照顾。近日,经多次调解,朱女士和史先生终于达成协议,石家庄的1间门面房和1套住房归女方所有,南京的3间门面房和1套住房归男方所有,上海的2间门面房和南京的2间眼镜店由两人平分。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