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跪狗”案:狗主人被判向受害者道歉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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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3:18 中国新闻网 | ||||||||
因为宠物狗被出租车撞倒,狗主人竟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殴打并逼使其跪地道歉。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昨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施暴者被判向受害人当面赔礼道歉。 2004年11月16日凌晨,合肥出租车驾驶员戴某开着出租车行驶时,碰到杨某与朋友带着宠物狗正准备过马路,戴某不小心将宠物狗撞倒,杨某马上追赶叫停。车子停下后,杨某将戴某从驾驶室内拉出,并拉住他的衣领拖至宠物狗倒地的地方,拳打脚踢并致使戴某跪地
事发后,处理此事的宁国路派出所民警要求出租车司机赔偿狗主人1000元,后经重新调查,公安机关作出对狗主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理。受害司机戴某认为杨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权,于2004年12月6日将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将戴某拖至宠物狗倒地处对戴殴打致伤并“勒令下跪”的行为,侵犯了戴某的人格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向戴某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戴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物质损失339.2元。 (来源:中安网-新安晚报;作者:汪楠红、何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