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倒液化气 熏坏众邻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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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5:06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李侠)昨日,家住辽阳市文圣区的张大爷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用他的亲身经历提醒市民:不要自行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 张大爷告诉记者,发生在13日的那件事儿,让他越想越后怕。当晚7时,他与老伴忽然闻到屋内有一股浓重的液化气味,找了一圈后,张大爷发现这刺鼻的气味是从下水道里散发出来的。液化气味越来越浓,很快弥漫到楼道里。张大爷老两口被熏得实在受不了了,赶紧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阳市煤气公司,据介绍,如果液化气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2%—9%时,遇到明火极可能导致爆炸及重大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根据《辽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用户自行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如果违反规定,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可以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为此,煤气公司提醒广大液化气的使用者,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酿成大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