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拿救济款“救济”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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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7:15 桂龙新闻网 | ||||||||
民政助理“快速致富”被判刑 身为公务员本应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然而,象州县一乡镇民政助理却频频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款伸手。3月14日,他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3年3至5月间,覃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负责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之便,采
法院审理认为,覃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覃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已全部退还了所贪污的款项,遂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谢文成 陈敬东 曾家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