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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如厕被烧伤家人状告村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1:30 新京报

  公厕内有人倾倒液化气残渣引发大火烧伤三人,村委会认为与己无关拒绝赔付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开学已经一个月了,磊磊没有出现在教室,他在床上等待母亲拿钱回来继续治病。

  2月5日晚,由于厕所内有液化气残渣引发大火,正在如厕的10岁男童磊磊和两名女子
被意外烧伤。磊磊的母亲将村委会告上朝阳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7.8万余元。另外两名女子也提出了索赔,三人索赔金额共计18万元。此案昨日开庭审理。

  公厕起火烧伤3名如厕者

  起火的公厕位于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烧伤者之一王贵品昨日描述了当时的情况。

  2月5日晚上8时多,她到自家边上的公共厕所如厕。刚蹲下,就听见身下发出一声巨响,一股大火从粪池蹿起,她急忙提起裤子,身上带着火苗冲出了厕所。

  一同冲出厕所的还有靳翠兰,两人均被烧伤。

  隔壁男厕,10岁的磊磊也遭遇了大火的袭击。他的伤势最严重,大腿、臀部、面部、阴部被烧伤,烧伤面积达22%,属于2-3度烧伤。

  事后,经消防部门鉴定,火灾是由于有人向公厕倾倒液化气残渣,遇明火引起的。

  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后,靳翠兰、王贵品和磊磊出院了,因为没有钱再继续治疗了。磊磊至今不能坐,只能在床上趴着,医生说,需要3至6个月静养。“孩子现在最严重的地方就是生殖器,医生说如果不手术,可能会失去生殖能力。”磊磊的母亲说。

  受伤男孩母亲索赔7.8万

  昨日在法庭上,磊磊的代理人郭千山律师认为,村委会对公厕有法定的管理义务,但村委会在管理上存在巨大漏洞,没有提前预防有人倾倒液化气并及时清理,导致火灾发生。

  同时,村委会向居民们收取了卫生费,郭律师认为这部分费用应该包括对公厕的管理费。据此,向村委会索赔7.8万余元。

  村委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村委会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收取的卫生费不包括厕所的管理费,公厕是免费使用的。当时事发在晚上,村委会工作人员已经下班,超出了村委会管理的时间。

  这位代理人还认为,火灾是由于有人倾倒液化气残渣引起的,因此应该追究倾倒者的责任。

  村委会拒绝了法庭提出的调解意见,他们认为村委会与火灾发生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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