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失败获赔2.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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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3:37 新京报 | ||||||||
原告不满判决考虑上诉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陈新)因隆胸手术失败,26岁的曹小姐将美容院告上法庭,索赔12万元。昨日上午,东城法院判决东方世纪返还曹小姐手术费、赔偿治疗费、精神抚慰金2.3万元。
2003年8月,曹小姐来到东方世纪美容院六里桥分店做隆胸手术。术后,她发现两个乳房大小不一样,并且变硬,疼痛难忍。 在与美容院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曹小姐将美容院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东方世纪美容院否认曾经为曹小姐做过手术。 法院认为,根据曹小姐提供的隆胸手术费证明以及原告与被告在店内的录音,认定东方世纪美容院为曹做过隆胸手术,应该赔偿。宣判后,曹小姐表示2.3万元的结果与自己的索赔相距甚远,她将回去考虑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