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常上访”为名冲击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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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6:43 深圳商报 | ||||||||||||
冠丰华案庭审进入第6天公诉人以大量事实指控陈毅锋 以“正常上访”为名冲击政府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实习生张新)冠丰华案庭审进入第6天,庭审焦点为“1998年冠丰华组织孤寡老人冲击政府”一事,检方认为此事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而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用大量时间出示了“冠丰华组织罗定市老人冲击罗湖区政府”的事实,并向法庭出示了证据。检方认为冠丰华冲击政府的行为应为妨害公务罪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而被告辩护律师认为,这是正常的群众上访事件。 检方出示书证及被告人证言等证据表明:1998年9月,罗湖区政府要求冠丰华自行拆除其在深南辅路上的违法建筑群(即东门小商品市场),受到冠丰华抵制。陈毅锋公开说:“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我们将用生命和鲜血保卫市场。”同年10月,冠丰华高层开会决定组织陈毅锋老家罗定市部分曾受陈毅锋资助的孤寡老人,以向区政府请愿上访的形式,冲击罗湖区政府。同年10月7日上午9时多,冠丰华组织200多人冲进区政府,使区政府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并迫使区政府同意延期三个月拆除小商品市场。公诉人说完后,陈毅锋和其他被告人都否认有“组织老人冲击政府”一事,声称是上访请愿。 昨天,法庭完成了示证质证阶段的庭审。今天起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将就检方提出的“冠丰华九宗罪”展开辩论。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实习生张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