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先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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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21 东方网-劳动报 | ||||||||||||
《北京律师告京津塘高速违约》,这是《劳动报》5月17日一篇文章的标题。律师又一次成了公益诉讼的急先锋。 这起诉讼缘起于北京律师庞标4月间的一段经历:因为京津塘高速公路上的拥堵,他耗时近两个小时才行驶完70公里的路程。庞标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理由是京津塘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驶条件,却仍然原价收取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他的诉讼
留意新闻的朋友也许还记得,2001年初河北律师乔占祥因火车票擅自上浮涨价多收9元钱状告铁道部。两件事情可以说是异曲同工。一个标的是9元钱,一个标的是25元,从律师的职业经济角度来看,大概是得不偿失的。不过如果以此来衡量这两起律师诉讼的价值,那会是一种悲哀。庞标说得好,职业素养让我不能漠视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存在。 律师能够胜任公益诉讼的急先锋的角色,因为他们比一般公民知法、懂法,善于用法。他们能够敏锐地发现哪些公众的利益正在受到侵害,哪些是目前法律尚不够完善而又有待于完善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乔占祥的官司打输了,庞标也说自己可能会输掉。但他们的输不会没有价值。2002年1月12日,乔占祥诉铁道部一案尚在二审期间,国家计委就2002年铁路春运票价调整举行了第一次国家级价格听证会。这就是乔占祥诉讼的价值。庞标的诉讼也会体现出他的价值,即使他输得很惨,我也坚信这一点。 文章的最后,希望越来越多的律师能够成为公益诉讼的急先锋,为公众的利益鼓与呼。 闻歌(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