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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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5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2日讯今天,记者在哈尔滨“5·22”林大居民楼火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今起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力度,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单位管理、法人负责消防监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哈尔滨市消防安全。 今天发生的“5·22”火灾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是今年以来该市发生的第一起重大
会议指出,要依照《消防法》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单位管理、法人负责消防监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消防机关和有关责任人,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问题,拿出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行政管理机构,对没有及时发现所辖区域内非法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或消防安全不合格单位的要承担失职责任;对消防安全不合格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失职、渎职责任。 会议强调,严格兑现奖惩,严格追究失职人员责任,对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区、县(市),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黑龙江日报) 作者:卢军 邵晶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