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他人不轨,实是自己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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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8:5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 王国俊 通讯员 公办 【金陵晚报报道】5月18日,兴化市公安局接到一起离奇的报警案件,一名居住在敬老院内的老人卢某因为“吃醋”,举报敬老院内的其他老人对一名痴呆女子行为不轨,却不料露出了自己强奸该女子的“马脚”。
当日下午1点30分,该市一乡镇敬老院内的老人卢某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称,周郊村一痴呆妇女经常在敬老院玩,敬老院的几个老人可能对该痴呆妇女行为不轨。派出所民警随即出警,将正在敬老院玩耍的痴呆女子刘某带到派出所询问。 虽然刘某神志不清、疯疯颠颠,但是民警通过细致的询问,意外从刘某的口中得知,最近一段时期,报警人卢某以几元钱为诱惑,三次对她实施奸污。 情况发生变化,民警根据刘某的反映,将卢某带至派出所审查,并且迅速开展外围的走访调查工作。经过一番政策教育后,卢某的心理防线溃败,交待了2005年春节后,以给五元、十元钞票为诱惑,三次对痴呆刘某实施奸污的犯罪事实。 卢某同时交待,因为近期痴呆女子刘某经常到敬老院玩耍,和其他一些老人打闹。他心里“吃醋”,所以想到派出所报警,吓唬一下其他老人,却没有想到刘某会将他抖出来。 目前,卢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