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走妻子,“花心翁”自制法院离婚判决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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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0:32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汤萱 记者殷学兵) 一名年近八旬的老汉,为把妻子赶出家门,与心爱的女人结婚,竟然自制法院离婚判决书。日前,这名“花心”老汉的非法举动,被玄武区法院的法官识破。 徐金陵(化名)今年78岁。2001年3月,子女都在外地工作的他,因与原来的老伴长期感情不合,不顾子女劝阻,将其起诉到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调解不成,一个月后,法院
去年上半年,徐金陵在某公园散步时,搭识一名37岁的外地妇女王芹(化名)。听说王芹刚离婚,单身在宁打工,徐金陵好似遇到知音,立即敞开心扉,诉说自己婚姻的不幸。几次接触后,两人便到小旅馆开房,相约长期联系。 今年3月,一次开房后,王芹对徐金陵说,她不想做“地下夫妻”,要徐金陵回家休了陈文英,与她结婚。刚开始,徐金陵有点犹豫,后来发现王芹果然是动了“真情”,就同意了。 回家后,徐金陵经常借故与陈文英吵架,继而动手打骂。居委会多次上门调解,没有效果。一段时间后,徐金陵向陈文英提出离婚,但陈文英死活不同意。为此,徐金陵很是苦恼。 不久前,徐金陵在整理抽屉的时候,发现他第一次离婚时,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仔细端详后,他心生一计,买来涂改液、美工笔,将该判决书上的被告改成陈文英,把法院判决日期改为今年4月。弄好后,为掩盖修改痕迹,他又到复印社复印了一下。 一切办好后,徐金陵拿着“判决书”对陈文英说,法院已下达“判决书”,要求他与陈文英离婚。见到“判决书”,对离婚官司根本一窍不通的陈文英,无奈卷起铺盖,带着“判决书”回到子女身边。陈文英突然离婚回家,其子女不服,拿着“判决书”来到玄武区法院,要求主审“此案”的法官给个解释。可该法官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曾办过“此案”。再看这份“判决书”的案号是2001年的,她就调档核对,这才发现,这份“判决书”是徐金陵在第一次离婚判决书上修改成的。 听说自己的行为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被通知到现场的徐金陵吓得脸色发白,一个劲地向法官道歉、检讨。鉴于其年事已高,检讨诚恳,还没引起恶劣后果,法院在对徐金陵批评教育后,对其免予处罚。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