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无牌车出车祸 江宁劳动局:不是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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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1:41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2004年12月4日,汤山镇上峰派出所保安夏某上夜班途中意外身亡,由于夏某属酒后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因此交警部门作夏某负全责的事故认定。夏某死后,他家陷入困境。 夏某父亲告诉记者,去年12月4日晚7点半,儿子独自一人开着摩托车到上峰派出所上夜班。路过孟墓桥时,连人带车从护栏缺口处飞了下去,头撞上一块石板当即昏迷过去。当
过完年,他再次找到派出所时,所领导说他儿子系酒后无照驾驶,无法做工伤鉴定,因此也无法享受工伤身亡的待遇。他认为,如果不是为了到派出所上夜班,儿子也不会酒后无照驾车,结果导致意外身亡。儿子死后,他和老伴都是农民,儿媳没有工作,孙女现在1岁都不到,如果公安局不给点经济补偿,他真不知道如何把孙女拉扯大。 江宁劳动局工伤部周主任告诉记者,夏某是江宁区公安局聘用的保安,属事业单位的员工。劳动局只对企业员工、厂矿员工、个体户做工伤鉴定。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伤鉴定,还是一片空白。 周主任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除外条款“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夏某酒后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规定,所以就算他是企业职员,也不得认定工伤。 酒后驾驶无牌车出车祸 江宁劳动局:不是工伤 作者:刘敏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