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村干部自认做好事没回报 晚年添劣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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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4:0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夏林杰)一位有着几十年党龄的农村老干部,仅仅因为自己认为帮人家做了“好事”,却从未得到“回报”,继而由怨气发展到盗窃该村民财物。日前,经南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陆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500元。 陆某今年62岁,入党30多年来,凭着勤勉,一步步从生产队长做到后来的村长、村
1989年初,陆所在的生产队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了仇某夫妇,而仇某夫妇从未向陆某有过一点“表示”。陆某总想找机会出出这口怨气。今年3月4日上午,陆某趁仇某夫妇离开鱼塘边的暂住处之际,心中怨气忽然变成了贼心,实施了与其身份格格不入的盗窃犯罪行为。他用砖块砸破了仇家窗户玻璃,钻窗入室,用螺丝刀撬开了梳妆台抽屉,在一本笔记本中发现了一叠新版的百元人民币,于是就把钱拿出来放在自己的口袋中,回家偷偷一点,有4400元。 仇某夫妇发现失窃后马上报案,民警到现场勘察时,发现围观中的陆某神色慌张。毕竟做贼心虚,陆某在接受公安人员传讯时,立即交代了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