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特殊天气学校可停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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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1:2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洪灾引起本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日前,教育系统向各区县学校发出“做好汛期校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各单位一定要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遇到特殊天气该停课的停课,一定要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洪灾事件发生后,市教委立即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落实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传真电报要求,一是各远郊区县教委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遇有中雨以上的天气预报,区县教委和学校领导必须在岗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按防汛预案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委主任耿学超要求:除了一定要做好防汛安全预案,各区县一定要把低洼、山坡、沟口等地的学校可能会发生危险的妥善解决好外,如遇到特殊天气该停课的停课,一定要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成为本次紧急通知的重点内容。记者从区县教委获悉,他们除了对师生进行避险及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内容的宣传外,密云县、平谷区教委则将报警信号、疏散办法、撤离路线、避险地点等内容向全体师生公布,怀柔区教育系统还对学校防汛人员进行了自我防范、自我救助等培训演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生命安全事故发生。 作者:邓兴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