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狠刹公款旅游歪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50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8月8日讯(记者 肖军 通讯员张仁勇李成建)沅陵县针对借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之名,利用公款进行“红色”旅游的现象,及时采取多项措施,制止这股歪风的滋长。截至7月底,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先后对16名县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审查,制止了5个单位公款出游,对1个单位违规用公款出游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诫勉谈话,并责令该单位补收了应由党员自行负担的费用。
今年上半年,沅陵有少数单位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出现了组织党员用公款进行“红色”旅游的苗头,对此,该县县委及时下发了《关于重申廉政纪律制止公款旅游歪风的通知》,规定:凡副科级以上单位组织集体出县考察、旅游的,必须到县廉自办进行审批,到县委组织部备案;对想组织党员集体外出考察的单位,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及时与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交流,强调纪律,并与其主管部门沟通意见,证明无违规行为后才能组织考察、旅游活动。同时,为满足一些单位党员重温历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愿望,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从党校抽调了4名教师,到各单位轮流上党课、开展党建、政治理论讲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