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二楼失窃怪罪一楼搭违建 法官:一楼需拆除违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24 龙虎网

  【龙虎网讯 】一楼的住户在庭院里违章搭建,不久二楼住户失窃,二楼认为是一楼的违建给了小偷登门入室的平台。

  浦口人张坤家告诉法庭,他家住二楼,去年底,一楼的邻居王远家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在小院内建造了房屋。由于所建的房屋就在二楼住宅楼房阳台下面,如此一来,首当其冲地影响到他们家晾晒衣服。同时,他还意识到这给自家居住安全带来隐患,曾与
王远家交涉,可是没有说法。今年3月5日夜间,窃贼借助一楼搭建的房屋进入自家行窃,使自家遭受损失。因而,他请求法庭判令王远拆除违章建筑的房屋,赔偿经济损失。

  而王远解释,一楼的房子虽然是以自己的名字买的,但自己并没有居住,而是由父母居住。再说,他和张坤是一个单位的职工,有事可以协商解决,没必要闹上法庭吧。

  法庭经审理查明,张坤家失窃后,当地派出所曾现场勘验,结果是:怀疑窃贼是通过一楼所建的平房顶翻入阳台窗户进到二楼家行窃。法庭认为,王远在其居住一楼楼房的院落内建筑房屋,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其擅自搭建房屋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且影响他人的居住生活和安全。而张坤认为一楼违章搭建,使小偷有了入室行窃的平台,但张坤在审理中未能提供具体损失方面的有效证据。故法庭判决王远拆除其庭院内违章建筑的房屋,驳回张坤的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名系化名)

  作者:浦勇 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