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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者将可进行器官移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3:13 新闻晚报

  晚报讯昨日,记者从全军器官移植高级学术研讨会上获悉,即将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将首次规定,脑死亡患者可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据长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有华教授介绍,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所需供体缺乏,如果国家将脑死亡合法化,那么我国每年在交通意外中大量脑死亡的遇难者器官,就可以充分地被发挥作用,挽救更多生命。

  但也有专家指出,即使“脑死亡”通过立法,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也将采取心跳停止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死亡标准并存。作出脑死亡的诊断后,医生也不能在病人或家属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摘除其器官作移植用途。作者:王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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