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说“不”难在何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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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5:12 舜网-济南日报 | |||||||||
在公务员法立法之初,围绕着公务员能不能拒绝执行上级错误命令的话题,曾经争论不休,成为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新近通过的公务员法最终改变原草案中规定的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的绝对性条款,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对错误的上级决定和命令,任何公务员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了。 这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情,迈出了下级监督上级的坚实一步。但是,当真让公务员
其一,从上无意说“不”。对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下级从来都是唯命是从,现在突然可以“抗上”了,反而有点不适应。长期以来这是在大多数人思想中广泛存在的“官意识”,这种意识不会短期消失。 其二,畏上不敢说“不”。上级手中掌管着对下级的生杀大权,虽然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但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诸多不近人意之处。生活中,敢于直言的少,溜须拍马的多,就像有些单位把民主生活会开得走了调,喝彩声一片,完全变成了领导者的表扬会、政绩会。 其三,忧上无法说“不”。虽然公务员法规定了下级有对上级说“不”的权利,但是说“不”的保护性措施并未及时跟上。怕上的后顾之忧也就显得不足为奇了。 因此,对上说“不”在现实中有困难。这不仅需要法律赋予公务员有对上说“不”的权利,更需要建立通畅的申诉和救济举措,当公务员因说“不”遭受打击报复时,能够及时得到公正的裁决和保护。(本报通讯员刘启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