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额不得超过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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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5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高密讯 8月8日,高密市人民医院在对医师处方的检查审计中,发现有两名大夫的处方额超过了100元,查明情况后对他们进行了通报批评。 从去年起,这个市对医师开具的患者用药处方实行审计制度,引导医务人员对病人合理用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贵、费用高的难题。
该市制定了基本的用药目录,临床医师开药以用药目录为参考标准,实行“三能三不”:能单一用药的就不联合用药、能口服用药的就不静脉注射用药、能用普通药的就不用贵重药,并限制医师门诊处方不得超过15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1个月,金额一般不得超过100元。凡单方金额超过100元的处方,须单独统计备查。 为有效监督医务人员的临床用药行为,各医院对处方执行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无视患者病情需要造成“大处方”、“滥检查”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发绩效工资、记过和离职待岗等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