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通讯员何俊平雷衍雄)日前,嘉禾县纪委对石桥镇石市村党支部书记刘某等几名“村官”私分公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这是该县把党风廉政建设向村一级延伸,强化对“村官”监督的一个缩影。
为强化对“村官”的监督,该县自年初开始推出“一谈、一管、一述、一查、一公开”的“五个一”工程:“一谈”即开展恳谈活动,驻村乡(镇)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恳谈活 动,每月走访党员群众不少于10户,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官”的反映。“一管”即全面推行村账乡(镇)代管,各乡镇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统一设账号,统一收款收据,统一报账制度,各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官”报销发票必须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村主任、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3道关卡进行审核。“一述”即年终由乡镇纪委、驻村乡镇干部组织“村官”向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一公开”即狠抓村务公开,对村级财务、计划生育办证情况、粮补资金发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宅基地审批等重要事项必须公开。“一查”即严查“村官”腐败行为。截至7月底,全县17个乡(镇)共开展恳谈活动488次,收集意见建议658条;17个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共拒报各类发票97笔,拒报金额达11.3万元;县、乡纪委立案查处“村官”腐败案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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