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廉棚户区改造昨日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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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8:3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黄雪娇) 8月14日上午,57岁的金大娘高兴地成为明廉棚户区拆迁改造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第一人。建筑面积仅有13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小房,拆迁后补偿款和各项补助全加一起得到了7万多元钱,金大娘非常满意。从当日起,明廉棚户区拆迁改造正式启动。 明廉棚户区位于皇姑区西部地区,拆迁范围东至苍山路;西至锦水人家小区住宅楼
记者了解到,改造前的明廉棚户区是60年代末建造的大片棚户区,其中夹杂着部分小型工业企业和二栋老式(旱式)居民楼,民房低矮破旧,绝大多数为危险房屋。该地区城市基础设施不全,电力和自来水严重不足,无煤气和供暖设施,处处存在消防隐患,居住条件和环境极差。明廉棚户区改造是今年皇姑区继舍利塔、向工棚户区改造后动迁的第三个棚户区。至此,省政府指定今年必须改造的皇姑区三块大棚户区的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启动。 据介绍,由于该棚户区属于四级区域,评估价格为20522180元/平方米,按有关文件规定,按补偿最低单价每平方米2284元进行补偿。由于该地区地块评估价和最低保障补偿价均较低,加上当地居民困难户众多等原因,所以皇姑区决定此次拆迁对居民实行奖励办法,即从拆迁大会次日算起,30日内搬迁完毕的居民每户奖励1万元;3145日内拆迁完毕的居民每户奖励5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同时规定补偿金额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低保户和低收入住户,可申请认购政府补贴住房。皇姑区有关部门已经着手落实丁香湖等地区的政府补贴房,并将组织拟购买者集体看房。同时皇姑区有关部门还收集了200多户二手房信息,方便被拆迁人选房。记者电话:81058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