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新闻报料获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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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03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宏文)昨天,为本报提供《“职业带路人”带车逃费牟利》线索的郑先生领取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他是在从外地来上海时,路过发现了这一线索后提供给本报,从而获得了电动自行车这一报料大奖的。 郑先生的朋友半个月前开车送他到上海,经过曹安公路进入上海时,有人主动上前搭讪,告诉他们进入上海需要缴纳30元的贷款道路建设费用,而由他带领过去只需10元。为何
聊天中,他了解到,原来有人用已经缴纳的证件频繁使用,达到帮助司机逃费为己牟利的目的,原本应当缴纳给国家的30元变成了10元,还流入了私人的口袋,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他在现场发现,在上海和江苏交界处还有大量的人员做这样的事,于是便将这一新闻线索提供给了本报。 郑先生告诉记者,他提供这样的线索纯属偶然,希望记者的调查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严厉打击这样的行为,同时也希望过往司机能够自觉缴费,不要给这些人有机可乘。没想到这一条“路过”的新闻线索换来一辆电动自行车,郑先生表示,今后遇到新闻线索还会提供给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