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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枪手”伪造身份证 北京3名高校毕业生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14 检察日报

  本网讯(郭京霞)为了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从而拿到学位证书,竟然给替考“枪手”伪造身份证件,日前,3名高校毕业生分别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

  小李和小张都是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可是他们尚未取得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再不取得英语四级证书,他们将无法拿到学位证书。为此,小李和小张准备找人
顶替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2003年12月上旬,找到替考“枪手”后,他们通过同学小郑,用“枪手”的照片以人民币240元的价格让他人制作了两张假居民身份证。同年12月27日,“枪手”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将小李、小张抓获。小郑也于当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案经过两审法院审理,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认为,小郑、小李、小张违反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伙同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并将伪造的身份证用于违法活动,他们与制假者共同伪造居民身份证,属于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共犯,应依法定罪处罚。据此,法院终审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分别判处小郑、小李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替考风盛行与造假便捷具有相当密切的关系。由于查找存在一定难度,为小李、小张制造假身份证的办假证者至今尚未查获归案。

  作者:郭京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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