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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亲双双入狱 上海可怜女孩起诉父亲索要生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20 国际在线

  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13岁原告小玲玲(化名)尚在服刑的父亲一次性给付小玲玲学习、生活费9万元。

  13岁的小玲玲是一名中学生,在她3岁那年,父母亲离了婚,她由父亲抚养。不久,父亲又再婚,后母又为她添了个小弟弟。家庭刚刚平静了几年,2000年9月,父亲虚假出资96万元成立了一个公司,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10月间,在全国及上海众多媒体刊登宝石加工
广告,用加盟等形式,骗取一家公司和32名个人“业务保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人民币214.3万余元。2004年3月,父亲因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家中物品被拍卖后按比例偿还了受害人。

  父亲一案刚刚了结,今年3月,后母与小玲玲父亲离婚,带走了小弟弟。天阴又逢漏雨船,当小玲玲要去找自己生母时,却又传来了坏消息:生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无奈的小玲玲只得投靠姑姑家中。考虑到小玲玲父亲3年前曾购买一套商品房,因没有及时偿还贷款而被银行告上法院,现已进入拍卖程序,姑姑遂代理小玲玲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小玲玲服刑的父亲,要求给付学习、生活费。

  法院以每月1000元的学习、生活费计算,最终作出一次性给付6万元的判决。据了解,小玲玲父亲名下那套133平方米商品房,价值起码有160万元,除了偿还银行贷款及刑案罚没款外,应该还有剩余的部分可作为小玲玲的学习、生活费。(作者李鸿光)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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