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热议物权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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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0:3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物权法(草案)》自7月10日向社会公布以来,北京律师界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提出修改建议近千条。8月13日至14日,市律协组织物权法、土地法、担保法、物业管理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律师进一步研讨《物权法(草案)》,律师们围绕“界定‘公共利益’标准防滥用、车库应为业主所有、追回失物付费不妥”三大焦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市律协表示,经过认真整理后,将把近千条修改意见通过全国律协递交到全国人大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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