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怕”她同事服她 间接证据圈定强奸幼女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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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1:5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35岁的魏曼是浦口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副科长,与她接触的人很多,对她的印象却不尽相同:亲朋说爱她理解她;嫌犯说“怕”她;同事说打心底里服了她。 间接证据圈定强奸幼女犯 2002年,魏曼接手了一起强奸案,被害人是一名年仅8岁的幼女,而嫌疑人是小女孩同
在法庭过招时,魏曼的证据一下子打乱了被告人的心理防线。他一会儿向法庭承认自己有猥亵行为,很快又推翻,称自己什么也没干。几次反复,让原本准备作无罪辩护的律师也乱了阵脚。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查出“绑架者”原是受害人 1999年12月底,魏曼发现一起非法拘禁案的案情与警方侦查的案情出入很大,哪个版本才是事实呢? 通过全面调查,案子终于水落石出。一个叫黄伟(化名)的男子,以接工程为名在外地骗到了百余万的工程款,受害人们四处打听黄伟的下落,终于,其中两名受害人在南京的珍珠泉找到了他。通过与案发地政法委联系,这两名受害人被要求将黄伟长途扭送回来。因天色已晚,两名受害人决定带着黄伟在南京留宿一晚,第二天再上路。其间,黄伟电话联系家人,称自己被绑架。很快,黄的家人报警,南京警方认为这两个外地人涉嫌非法拘禁,将他们抓了起来。而事实上是黄伟反咬了一口。 依照法律规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检方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及时避免了一起是非颠倒的错案发生。 红包斗不过法律尊严 2003年11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一起一案四人的团伙盗窃、抢夺案件。12月初的一天下午,第一犯罪嫌疑人张杨的叔叔带着张杨母亲再次来到她的办公室,并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鼓鼓的信封递到她面前:“这是点小意思,你拿去买化妆品,请你多多关照我家小孩。”将信封扔到办公桌上扭头就走。 魏曼拽住张杨母亲的衣服说:“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你这样做,不仅帮不了你家小孩,反而害了我。我们办案依据的是事实和法律,你儿子如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即使你不来找我,我也会依照法律规定积极替你们说话的。”见她态度坚决,一直被拽着的张杨母亲这才收起信封,连声感谢地被她“放”走了。 掌声为“血人”响起 2004年4月10日,魏曼参加了区机关举行的公路自行车赛。赛程刚开始,就是一个很大的陡坡,她冲到最前面,但因为速度太快,下坡时她连人带车摔倒在尚未完工的石子路上,右脸整个栽在地上,面颊上的大块表皮没了,手一抹,血顿时涌出,模糊了视线,顺着脸颊流到脖子上。 这时,赛事组织方的救护车辆已追到了魏曼,工作人员喊着要她停赛上车,但她沉浸在自己的角色里,没有回应别人的呼唤。车上的工作人员看懂了,也感动了…… 最终,魏曼的成绩是参赛40名选手中的第4名。当她冲过终点的刹那,现场沉默了,很多人默默地望着一个“血人”,很快,人群里响起了掌声,一大片的掌声。 魏曼参选感言: 每一次穿上制服、戴上检徽,庄严感和神圣感便油然而生,是职业赋予了我自豪感。而我能做的,是把个人有限的能量,回馈给正义的检察事业。案件质量是刑检工作的生命线。作为一名在一线办案的女检察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和敏锐,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做到不枉不纵,既是职业素养,也是我对自己不变的要求。 魏曼的故事将在今晚《南京零距离》同步播出 作者: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