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房之名行罪恶之实 浙江一恶匪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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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4: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8月15日消息(记者陈淦实习记者宫宝龙通讯员丁胜)浙江东阳王某应邀商谈房屋买卖,不想遭遇恶匪,险些失了性命。2005年8月15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金恒良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2005年4月23日晚,在外闲逛的金恒良无意间看到一则售房广告。因为无钱上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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