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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房之名行罪恶之实 浙江一恶匪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4:0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8月15日消息(记者陈淦实习记者宫宝龙通讯员丁胜)浙江东阳王某应邀商谈房屋买卖,不想遭遇恶匪,险些失了性命。2005年8月15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金恒良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2005年4月23日晚,在外闲逛的金恒良无意间看到一则售房广告。因为无钱上交房租,
就突然想到了从卖房人那里劫财的念头。当晚,金恒良联系到售房人王某,双方约好见面时间。次日下午一点多钟,金恒良与王某见了面,连哄带骗把王某带到了自己的租房内,先采用威胁的手段将王某强行奸污。之后又拳击王某头部,并劫得人民币1156元及价值708元的金耳环一副。当王某奋力向外呼救时,金恒良便起了杀心,采用卡脖子等手段企图将王某至于死地,后因王某极力反抗和公安人员及时赶到而未得逞。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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