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思50万元工资该扣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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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8:5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吴艳燕陆一波)上海永大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球员申思在赛季中的出场场次不足60%为由,扣除了他50万元工资。为此,双方对簿公堂。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2002年3月29日,永大足球俱乐部与申思签定协议书约定:从当年起至2005年年末雇请其作为永大足球俱乐部的球员参加全国各项足球比赛;并约定在2003年至2005年的赛季中,
今年6月,俱乐部诉至法院称:在2004年的赛季中,按约定申思应参加各类比赛共计27场,但其实际参赛仅5场。俱乐部遂以实际出场场次未达60%为由,依据协议在扣除相应保底补偿后向申思支付了劳动报酬199.8万元。但今年3月,申思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俱乐部向其再支付50万元劳动报酬,并获得了支持。俱乐部不服仲裁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申思的代理律师辩称:申思未能打满60%的比赛是在赛季中出现正常伤病所致,因此俱乐部仍应向其支付全年报酬。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