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间闲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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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劳资纠纷别拿拳头 安徽的刘先生在市区一家图文工作室工作。由于受不了高空作业,刘先生向老板提出辞职,在结算工资时和老板发生纠纷。四个工人的3100元工资,老板只同意支付1500元,并要求刘先生当场签字了事。刘不同意,老板便用脚踢他,还叫来四个年轻人将刘关在门内打成重伤,随后拖到门外,置之不理。
职工向老板索取工资,这本是他们享有的合法权益。一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却遭到如此“礼”待,这不能不让人愤慨。老板和职工发生劳资纠纷,这在我们所处的年代已屡见不鲜。但不论这类现象有多频繁,职工向老板索取工资这一正当行为都不应成为被打的理由。 如果说老板叫“打手”的原因是因为职工没有同意他的要求,那么按这种逻辑,假如老板没有同意职工的要求,职工是不是也可以叫人来打他?双方若是都这样选择武力来解决问题,那事情的结果将不堪设想。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这在人与人的相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职工与职工之间会有矛盾,职工与老板之间也会有矛盾。既然矛盾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寻求解决矛盾的方式就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我们希望人们在解决矛盾的时候,多一些理智,少一些冲动;多一些和谈,少一些拳头。这样我们会离文明更近一些。 海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