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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满分驾驶员出车祸索赔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1:07 新京报

  驾驶员所在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记者昨日获悉,驾驶员被扣满12分后开车继续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时保险公司以其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遭到拒绝。驾驶员杨某所属公司将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付损失4万余元。目前,西城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介绍,2004年11月24日,龙泽源公司员工杨某驾驶公司捷达车在北四环主路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为此支付车辆维修和公路护栏维修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事后,龙泽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保险公司理由是,交通事故时,杨某驾驶员积分已满12分,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不在赔偿责任范围。

  龙泽源公司表示,在交管部门对其作出驾驶证无效的行政处罚前,驾驶证仍属有效。尽管杨某行为违反了交通法,但这种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文件中规定的拒赔范围。

  昨日,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还不知道被诉一事。太平洋保险公司解释说,他们是依据新交法实施条例来界定有无驾驶证的。按照该规定,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驾驶机动车。因此杨某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依照保险合同规定,无有效驾驶证不属于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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