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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找三家婚介所 应征男子是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2:2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7日讯(记者 何涛)离异后通过婚介所找对象,不料换了三家婚介所,先后接触到的却是同一个男子!更蹊跷的是,每次这名男子的“名头”也都不同。这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市民田女士因此气恼不已。

  今天上午,气愤难平的田女士告诉记者,今年5月,她看到一则征婚广告,称有一年龄45岁的成功男士寻求生活伴侣,她就按照地址找到位于文化西路附近的一家婚介所。在交
了160元中介费后,婚介所打电话叫来了征婚者,对方是一个瘦瘦的男子,自称姓宋,做家电生意,手里有数百万元。见了两次面后,田女士发现对方很小气,不像很有钱。起了疑心的田女士提出到他的公司里看看,谁知对方从此消失。后来婚介所告诉她男方不同意和她继续交往,并答应继续给她介绍对象。

  到了7月份,没等到消息的田女士又到花园路上的一家婚介所征婚,婚介所答应给她介绍一位副处长。令她没想到的是,她见到的这个“副处长”,就是上次与她见过面的宋某。宋某一见是她转身就走。她找到婚介所退钱,婚介所只答应继续服务。

  在昨天通过另一家婚介所的征婚见面中,她居然阴差阳错地再次见到这位“成功男士”宋某!最后,宋某干脆告诉她,自己是个“婚托”。一气之下,田女士报了警。民警到场后也颇为无奈:由于没有相关法律对此行为约束,警察也无能为力。

  根据田女士出示的收据显示,先后共有4家婚介所收了她近1000元钱的中介费。对此,其中一家婚介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婚介所没退费的规矩,如果征婚人没找到意中人,她们愿意继续服务。对于“婚托”这事,这家婚介所负责人予以否认,她同时表示,不排除男方也在其他婚介所登记的可能,但这种情况婚介所管不了,只能征婚人自己长心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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