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未央分局局长王海玲被授予“任长霞式公安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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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5:4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张倩 记者 卢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上,西安市公安未央分局局长王海玲(女)被公安部授予“任长霞式公安局长”称号。公安未央分局喜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召开全体领导干部工作大会,号召全市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向“任长霞式公安局长”王海玲同志学习,努力发扬锐意进取的革命精神和工作作风,全面开创西安市公安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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