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新生被“赶出”校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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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6:3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俊锋)昨日,数百名手持西北大学法学院等几个学院“入学通知书”的新生,在西大上了几天课之后被“请出”西大校门。随后这些学生在太白南路天润大厦内找到了收取他们学费的西北电子信息专修学院(以下简称专修学院)讨要说法。该学院称,招生人员使用了过期通知书,这次“搬家”是西大提出了明确的日期要求。目前,他们正在逐步恢复教学。 假宣传假公章真假难辨 来自河南省伊川县一学生称,7月,有两名自称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女生在他们县城打着横幅招生,称成绩并不重要,在西北大学法学院上自考班,除了考试形式和普通高校生有区别外,其他待遇和西大学生一样。随后他被带到西北大学法学院一办公室后,交了6140元的学杂费。 在场的数十名学生称,今年入学的有400余人,他们拿的分别是西北大学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和化工学院等学院的通知书,通知书上都加盖着这几个学院的公章。但都被校方请出了校门。“这几天来,我们连一节课都没上过。”一学生说。 这失误那失误借口多多 专修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李先生称,他们学校是2001年成立的。起初和西北大学法学院自考部“联合办学”。2004年后,他们停止了以“西北大学法学院自考办”的名义进行自考招生,以“专修学院”名义独立招生。 这位姓李的先生称,这些新生之所以拿的仍是“西北大学法学院”几个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很可能是招生人员用了以前没有用完的通知书和招生资料招生。 专修学院有关人员称,之所以“搬家”是西大要求他们于9月3日前搬出,他们将这些学生“领”来后,已向他们说明了情况,愿意选择在他们学校上学的就留下了。 记者在该学院的一份材料上发现,对于招生人员“实行工资与业绩挂钩,底薪3500~5000元”。该学院办学许可证上注册的地址是却“西安市劳动南路88号”,招生人员解释地址还没来得及变更。 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社管中心了解到,民办自学助学机构不得打着公办高校各义招生或与公办高校“联合办学”,高校二级学院一律不允许招生。对于该学校存在的问题他们将进行了解。西北大学自学考试辅导中心人员称,他们学校两年前就停止学院招生自考生,未用完的通知书都被收回,根本不存在积压。 编者按:“失误”为啥就这么及时 如果说学生领取的入学通知书加盖了西大几个学院的公章是由于工作“失误”,办学许可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也是“失误”的话,那么,在开学前搬出西大恐怕则只能用“巧合”来解释了。该“失误”的时候就“失误”,该“巧合”的时候就“巧合”,西北电子信息专修学院对于“失误”与“巧合”火候的把握实在是太高了。但明眼人和教育部门不难看出,在这些“失误”与“巧合”的背后,其实只有两个字———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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