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本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类房产证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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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13 深圳商报 | |||||||||
深圳市首本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类房产证昨在龙岗发放 拿到房产证圆了9年愿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孙波通讯员王林)龙岗区政府及国土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国企办实事,让企业了却9年的心愿。9月6日,在龙岗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分局2楼办证大
布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1992年开工、1993年完工的3栋厂房2栋宿舍项目,位于坪山街道珠洋坑社区,原属于原宝安县布吉镇扶持大埔县的扶贫项目。这些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的厂房宿舍建成后,未检测就直接交付使用。后因大埔方面欠银行贷款1600多万元被告上法庭。1996年,龙岗区法院判决该项目资产归布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由于时隔多年,办理房地产证所需的竣工资料、消防资料等不齐全,房地产证一直办不成,这给布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融资和加快发展造成了影响。 据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类问题并非个案,深圳市存在类似问题的国企还有不少。 2004年8月,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市国土部门草拟了一份解决历史遗留房屋问题处理办法的意见;2004年11月12日,市政府下发《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居民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购买的房子,因土地权属资料不全、开发商消失、欠缴地价款等7种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均可按照该规定办理房产证。其中第2条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前建成或竣工的房地产,申请人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时,可以提交下列文件:补办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补办规划确认文件;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消防安全证明”。该政策的出台,及时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利因素,保障了广大小业主的利益。 作者:记者孙波通讯员王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