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库被盗案一涉案人员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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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18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李茁 通讯员 王驾龙刘璞)记者今天从平江警方获悉,9月6日晚,平江“8·20”县邮政局金库被盗案一名女性涉案人员向警方自首,并交出存有26万元赃款的银行卡数张。 这名投案自首的涉案人员名叫徐艺春,女,30岁,初中文化,已婚,平江县虹桥镇姜源村人,案发前在江西抚州经营发廊,是胡的外甥女。
据徐艺春交代,8月24日,已从平江潜往江西南昌的胡桂定打手机约徐艺春在南昌市某地见面。徐这时已经知道胡涉嫌金库盗窃案,她开始不想见胡。后来,她改变了想法,打的赶到胡约定的地点。与胡见面后,胡将徐叫上自己用赃款买来的“现代”牌越野车上,哀求徐帮忙联系在南昌租房。徐不愿意,胡提出给钱,她也拒绝了,但未向警方举报,随后两人分手。25日,胡桂定又约徐艺春在南昌市内一广场见了面。当天,徐替胡租了一套中档住房,胡给徐26万元现金,交待徐将钱分别以假身份证存入不同的银行,还交待徐,这26万元中,还给徐7000元,还给朋友艾某4000元,交给胡自己的女儿10万元,给胡母2万元。徐拿到赃款后,当即存进南昌市内几家金融机构。8月29日,徐艺春回到平江老家。 9月2日,徐艺春得知胡被抓的消息后,内心十分惶恐。9月6日晚,她向自己的丈夫邓某说清了情况。邓某深知事态严重,马上带领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鉴于徐的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平江县公安局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9月7日,平江警方已派民警赶赴江西南昌,准备起获被徐艺春存入银行的赃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