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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列车不开空调乘客状告“铁老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56 黑龙江日报

  “买的是新空调列车票,上了车却发现列车不是原来的‘子弹头’而是临时普通列车,而且旅客事先没有得到通知。”哈尔滨市民刘天晓在与铁路有关部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哈尔滨铁路局,要求按票价面额双倍赔偿。8月30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空调车不开空调取暖用电暖气

  据刘天晓介绍,今年4月24日,他与爱人去牡丹江,两人购买了两张全价为49元的N1次新空调硬座快速车票。检票上车后却发现,承运这个车次的车辆由原来的“子弹头”式的列车变为3节硬卧和4节硬座车厢混编的临时普通列车。他乘坐的4号车厢连接处的车门无法关闭。运行中,车厢内的温度一直比较低,悬挂在车厢内的温度计显示温度仅为摄氏16度左右。在他要求下,一位女列车员打开了电暖气。列车长张静解释:“因为原车次的子弹头车需整体检修,所以从今天(4月24日)起开始改换车体。”至于为什么没有在售票厅告知旅客,张静表示“不清楚”。

  4月26日下午,刘天晓从牡丹江返哈时乘坐的N4次新空调硬座快速列车和哈牡间的N1次列车一样为临时混编普通列车。途中,刘天晓所乘的6号车厢不仅见不到乘务员,连通常的播音、报站服务也没有享受到。

  铁路承认管理有漏洞

  4月28日,刘天晓拨打哈站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对此,N1、N4次列车解队长、耿书记仅就乘务服务欠缺一事向旅客表示歉意,但对更换车体一事,表示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后,由相关部门给予解答。但刘天晓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他又向哈尔滨市消协投诉,消协对此与铁路方面进行了沟通,哈尔滨铁路局客运处写了《旅客投诉答复》,承认管理上有漏洞,服务理念上有待加强,但对更换车体,他们认为符合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

  哈尔滨市消协一位负责人对此的看法是:铁路部门没有对擅自更换车辆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答复。他说,《合同法》第300条明确规定“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该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铁路运输规则如果和《合同法》有冲突,应以《合同法》为准。

  铁路否认降低服务标准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哈尔滨铁路局客运处,有关人士表示,车体更换确有其事,这是车辆维护的需要,原来运行的“子弹头”需要送回工厂维修,所以用25G型车厢代替原“子弹头”。他们认为,被投诉的这种车厢也是空调车厢,而且这种车厢的条件比“子弹头”的车厢还要舒适,因此,铁路售票部门没有对此进行公示。

  对于这个回答,刘天晓并不认同。他认为,标准降没降乘客最有权发表意见。刘天晓的代理律师王赛红说,刘天晓乘座的25G车体,与“子弹头”新型空调车车体相比设施条件要差。哈尔滨铁路局承认“该车是没开空调”,也就是说刘天晓在乘车过程中没有享受到空调服务。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黑龙江日报)

  作者:蒙辉 孙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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