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声音』(2005年9月8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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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逍遥津 从“3亿元摆平”到“2000万搞定” 经过23天日夜抢救,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大透水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29日下午正式宣布“放弃救援”。被困井下的123名矿工也由“生还希望渺茫”,被正式宣布“全部遇难”。随后,遇难矿工家属的理赔工作程序启动。每个遇难矿工家属已于31日领着20万元的赔偿金,全部踏上回家的旅程。 据悉,无法找回遗体的遇难矿工,有关部门将在大兴煤矿范围内选择合适地点,将遇难矿工的姓名镌刻于碑。 也许是自身专业的原因,立碑之外,我更敏感的是数字。123名遇难矿工每人用生命换来了20万赔偿金,合计是2460万。换言之,黑心矿主用区区2000万就“买”走了123条年轻的生命——比一套高级点的煤矿安全设施还要便宜许多! 而大兴煤矿特大事故发生之初,置矿工生命于不顾的黑心矿主曾云高,带着主要管理人员到兴宁市召开“紧急会议”,并声称要拿出3亿元来“摆平”事故。现在看来,他所需要付出的“费用”,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可以想见,对于一个张口就是3亿元的人来说,区区2000万算得了什么? 近日,央视经济半小时在《小煤窑的背后》这期节目中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一个日产50吨的小煤窑,将费用除开,矿主一天的收入在1万元以上,一年就是360万。而大兴煤矿日产2000吨,矿主一天可收入达40万元以上,一年就是1.5个亿!“买”123条年轻矿工生命所需的2460万,不过矿主两个月的收入而已。 也许有人会说,曾云高不是被抓起来了吗?有关部门领导不是说要让他“倾家荡产”吗?然而从眼下事实来看,做到这一点似乎很难。《刑法》对事故犯罪的追究,确定的标准最多判有期徒刑3到7年;《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最多不超过20万元(曾云高半天的收入);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大兴煤矿营业执照、采矿证什么都没有,广东省安监局偏偏就是给他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想“没收”,到时候在法庭上肯定有得一辩。十年积聚亿万财富的曾云高,大有可能坐完7年牢回来,依然是个超级大富翁! 从“3亿元摆平”到“2000万搞定” ,呜呼,我给曾云高算了一笔账,等于是用7年牢狱换来了2.8亿真金。 舒圣祥《羊城晚报》2005年9月1日 秘书任期与腐败无关 某省关于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规定,要求在职省级领导干部的秘书任期不超过3年。加强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很有必要,但是,规定秘书任期不超过3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秘书腐败根源在领导。领导腐败则秘书一般也会腐败,有时候,领导需要借助秘书搞腐败,有的秘书在为领导捞取好处的时候,不忘自己也揩一点油;有的则干脆打着领导的旗号捞好处。而那些领导不腐败秘书腐败的,一方面,说明领导用人不准,让素质低下的人钻到了身边来,另一方面,则说明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秘书的权力十分有限,如若领导干部从严要求,秘书几乎没有机会搞腐败,或者根本不敢搞腐败。 防止腐败,苛求秘书,其实是在夸大秘书的作用,一个腐败的秘书,别说任职3年,就是任职一年,也可以做出很多腐败的事来。如果秘书是称职的,且没有腐败行为,为什么不可以让其在干满3年之后继续服务? 现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是,领导干部的秘书换岗不是慢了,而是快了。领导干部的秘书换岗不同于轮岗,它主要是提拔。在没有3年的规定之前,人们就非常羡慕领导干部的秘书,这除了在领导干部身边有一层光环外,还是因为秘书们有着美好的前程。这种现象已经让群众有些微言,不少领导干部对此也有所顾忌,不敢随便提拔身边的工作人员。3年的规定,则为领导干部频频提拔身边的工作人员创造了条件,这有可能催生新的腐败。 谢茂明《华南新闻》2005年9月1日 迁建杜月笙公馆的“媚丑”批判 旧上海帮会头领杜月笙的宅第在被拆迁两年之后,时来运转,江苏苏州著名古镇同里政府决定在当地复建该馆。 决定复建杜公馆的有两个重要的元素,一是始作俑者王加元是上海从事旧建筑拆迁行当的企业老板,很有经营眼光。当他听说杜月笙公馆要拆的消息时一下子来了兴趣,“毕竟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住过的地方”。王加元当即决定买下拆后的杜公馆。王老板当然不是冲着保护文物花这笔银子的,他是商人,他当然要靠“杜月笙”去为他挣钱。 一个巴掌拍不响,若没有同里镇政府的一拍即合,王加元也搬不动这个占地2000平米的古宅。可以想见,聪明的同里人也不至于为了一个即将拆迁的老房子,去几十里外的上海滩扛一堆砖瓦来,他们看中的恐怕还是这个房子的主人杜月笙的名字。或许同里人从收容上海刘达临“性博馆”赚取许多旅游收入中尝到了甜头,上回一个“性”,这回一个“青帮”,都是抢人眼球的。从这点上说,王加元和同里镇的联姻,“杜月笙”是个媒人。 杜公馆历经风雨,毁损严重,在原址上整修保护,似还有文物的意义,大卸八块搬到一个水乡重建,显然不能奢谈文化,只有铜臭的成分了。这些年,依靠一些个汉奸、反派人物古宅保护的招牌而大兴“媚丑”旅游之风,是值得关注的新动向,像广州大汉奸李辅群别墅申报文物一事,就在当地争论得沸沸扬扬。虽有些人美其名曰“保护文物”,但明眼人都知道,赚游客的票子是关键。 杜月笙已成过眼烟云,但这个流氓头子镇压上海工人起义,巴结蒋介石搞“四·一二政变”的历史不会改变。对这类人物的展示要有起码的社会正义。说“在他的房子里住一晚,会有种和历史靠得很近的感觉”这样的话,如果不是一句旅游促销广告,则就有“不知今夕何年”的麻木,放到企业总经理身上还可以,放进镇政府的红头文件里,荒唐! 西风《江南时报》200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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