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五百多万 包头19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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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包头9月8日消息(记者文伟包头台记者周建晖):近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柳某等19名被告人以及被告单位包头市鑫宇钢铁有限公司被控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涉税案件金额达五百多万元。 经查明,2003年11月,被告人柳某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利,用化名“张景龙”的假身份证,注册成立了包头市南北相通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实际商品经营业务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19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都已经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柳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蒋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包头市鑫宇钢铁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二十万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