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籽及其调味品 一律不得上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1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9月7日讯(记者 赵文晶)近一时期,部分经销商为推销罂粟籽及用罂粟籽生产的罂粟籽珍、罂粟籽酱等调味品,错误宣传罂粟籽的保健和医疗作用,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今天,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上级通知,要求加强对罂粟籽食品及调味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今天16:00,记者来到张店体坛小区附近的一农贸市场进行暗访。在一名卖大料小商
“你这里有做香肠和煮肉的大料(罂粟籽)吗?” 小商贩看了看记者。“我这里没有,不过现在有些调味品里都加点罂粟籽,这样吃起来才香。如果你要的多,我可以帮你联系点。” 一些做生意的商贩告诉记者,为了让熟制品达到一定的效果,一般罂粟籽都加在煮肉的汤里面,一些香肠制作者加入这种罂粟籽后能起到调味的作用。 据了解,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罂粟籽油脂的包装和宣传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罂粟籽和罂粟籽调味品。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罂粟籽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流通的罂粟籽及调味品依法予以收缴并销毁。 相关链接:我国是获得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批准、合法生产储备药用罂粟的6个国家之一。目前,甘肃农垦是国家麻醉药品原植物罂粟惟一的种植、加工基地。罂粟籽是麻醉药品原植物种籽,我国对其实行严格管制。罂粟籽不含有吗啡和可待因,常被加工为高级色拉油与烹调油。(A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