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45万巨款后协议离婚 债主调查意外发现骗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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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0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吴女士借给张老板45万元后,因为张老板总是避而不见,她通过私人关系展开调查,意外发现一连串的骗局。走投无路的吴女士一纸诉状将张告上白下法院。 吴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初,她通过单位同事小王认识了做房地产开发生意的张老板。张老板说自己最近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资金紧缺,想向她借45万元周转,3个月内返还。张老板声称自己在江宁有一块地皮即将兴建商务楼,等将来商务楼建成后,可平价卖给她
她既怕自己上当受骗,又不愿放弃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于是开始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张老板的确为江宁某房产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时,她在某机关网页上发现江宁那块地皮的确挂在该房产公司的名下。 谈话中,她得知张老板不仅在王府园有房子,还买了城东一套高级住宅。考虑再三,她终于在2004年9月23日,从银行提了45万元借给张老板。张老板当场打了借条,双方约定借期为3个月。 吴女士说,12月23日,她打电话问张老板何时还钱,张老板解释说自己手头紧,希望能宽限一段时间。后来因她催得紧,在今年2月底,张老板不得不先还给她10万元以示诚意。3月8日,当她拨打张老板手机时,发现对方竟关机。感觉不妙后,她立即通过私人关系调查,意外得知2004年9月份,张老板所说的那块地皮就被法院查封,年底被法院执行给另外一家公司;2004年10月份张老板把王府园的房子廉价卖给了一对年轻夫妻;2004年11月4日,张老板和妻子协议离婚,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前妻和小孩。 现在,张老板的前妻说,自己对借钱一事一无所知,张某的债务别想赖到她的头上。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好请律师打官司。 吴女士称,张老板的手机很难打通。果然,当记者按照吴某提供的电话打过去时,张老板的电话始终为关机状态。 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巍认为,张老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吴女士借钱用于购房,应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借钱购房后张老板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财产全部处分给妻子和儿子,这是一种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作者:刘敏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