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民发现罂粟籽及其调味品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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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4:2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所有罂粟籽及其调味品均不能买卖,罂粟籽油销售受到监管。国家卫生部、药监局等五部门发出通知严管罂粟籽制品,今天上午江苏省及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表示,市民发现违规产品可以举报。 据介绍,此次国家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出通知,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是获得联合国麻管局批准,合法生产、储备药用罂粟的六个国家之一。罂粟籽不含有吗啡和可待因,是非常安全的,含油率为3650%%,常被加工为高级色拉油与烹调油。但是如果加工过程中没有将壳剥干净,则极有可能残留部分吗啡与可待因,用这种污染过的罂粟籽为原料加工成调味品自然也就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罂粟籽酱等产品在江苏的餐饮业很可能散落存在,此前还曾经有过一外省生产罂粟籽酱的厂家到该所申请批文,要求“准入”、以“合法身份”进入江苏市场销售。在该厂家的申请书上还特别强调,罂粟籽酱是以罂粟籽油为原料制作而成的,其成分与罂粟完全不同,对人体有较好的保健作用。但当时省卫生监督所的专家们经核实后并未予以批准。(刘小卉 孙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