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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秩序混乱 帮助维护秩序反被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6:31 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9月1日播出《公交车上秩序混乱 帮助维护秩序反被打》,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帮助维护秩序,本是一件善举,而近日我们的12-4热线接到张女士打来的电话说,她儿子在乘坐公交车时,看到车上比较拥挤,秩序混乱,帮助售票员维护秩序,监督买票,而挨了一顿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解说:2005年6月20日早上八点多,正是上班高峰期,来来往往的公共汽车和往常一样挤满了着急上班的人,薛辉乘坐27路无人售票三门大客车准备去学校参加毕业典礼,车上售票员正认真地给每一位乘客卖票、检票,忙得不可开交。

  (薛辉)然后公交27路呢,中门上车,所有人从中门上,然后从后门下,这时候呢,就从后面往上涌人,所以我就发现了一小伙子,他就是不举票,然后呢,也没有任何买票的意思,然后就往里挤,挤到中间呢,我就说,你买票没有?然后都从中门上,你怎么从后门上?就这一句话,然后这小伙子就开始打我了,当时这车已经都开起来了,车门往里关了,打我之后呢,另外还有一个人,两个人一块儿上手,一块儿打我,然后打了得有一两分钟,差不多两三分钟的样子,然后当时就被车上的人拉开了。

  解说:遇到这种情景,薛辉赶忙拨打110电话报警,这时候车开到了天文馆。

  (薛辉)然后这时候我就让车停一下,停车等110过来,然后处理这件事情,这时候呢,售票员就把这门打开了。

  解说:这时候,汽车停的还不是站点,但是所有乘客却一窝蜂似的纷纷涌下车,打人的也顺势下了车,最后,车厢里空荡荡的只剩下那位帮助售票员维护秩序却反倒挨打的薛辉。

  (薛辉)把门打开之后呢,打我的这些人呢,就跑了一个,跑了一个当时我也没反应过来,然后跟我上手的这人,当时也往里跑,我就抓住他,抓住他之后,这小伙子就很猛,然后一下子就把我带起来了,这时候呢,我就在车下,还是追他,嗯,在抓的过程中被他踹了一脚。

  我也就没法追了,就只能等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

  解说:这时候,120的车赶来了,薛辉到下午住进了

医院

  (薛辉)去上医院之后,人家一照片子,就说我这是颈骨平台骨折,必须做手术。

  解说:进医院那时,公交公司的人来医院看了一次,然而,公交公司后来的态度让薛辉的妈妈觉得特别不理解。

  (薛辉妈妈)后来我找到他们的时候,那个人就说,你在车上打什么架啊?你最起码应该问一下打架的原因吧,他不问,也不问打架原因,就说你为什么在车上打架?这事你不拨了110了吗?你就去告我去吧!就很简单,我就不明白,我来跟你协商解决问题,你为什么说让我告你去,我特别不理解。

  解说:住院期间到出院以后,张女士对公交公司的处理方法感到非常地失望。

  (薛辉妈妈)后来就任何表示都没有,孩子住院期间,一个电话也没打,一个人也没露,出了院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也没有说打一个电话过来问问,更不用说人来了,你说这汽车公司有没有这样做事的,最起码这人间冷暖,人情啊,一点都没有。

  主持人:类似的事情在公交车上经常发生,薛辉是在车上被打,在警察到来之前肇事者被司售人员放走了,于是没人对这事负责。还有的时候是在车上丢了手机,明知道小偷在车上,按说司售人员应该把车停在路边等着110来,然后开门听从民警的安排,可要是赶在上下班高峰,一车人牢骚满腹,凭什么为了别人的手机耽误自己的时间,于是有的售票员迫于压力,开了门小偷溜之大吉,110到了也无济于事了,这样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司售人员到底应不应该开门,现在肇事者已经逃走,公交部门应不应该负担一部分责任,薛辉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听律师给咱们说说。

  (证泰律师事务所 胡勃律师)那么薛辉在车上遇到了危险,作为承运人来讲,他必须报警,及时制止当时的侵害行为,还有就是在路上遇到警察,就把车停在警察的身边,由警察来处理相关的事情,或者说赶紧开到派出所等等。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只要是乘客在公交车上发生了这样的伤害或者死亡的,这样的事件,当然前提是与公交公司已经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的,也就是购票的,那么公交公司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另外我觉得,在本案当中还存在一个侵权责任的问题,因为依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乘客,这是承运人的一种法定的义务,那么违反了这种法定的义务,就构成了侵权的责任。

  解说:虽然法律规定司售人员不应该开门放走犯罪分子,但是前面我们也提到过不开门司售人员要顶着很大的压力,对于这种情况律师也有自己的看法。

  (证泰律师事务所 胡勃律师)那么对于其他乘客来讲,碰到这样的情况,也应当积极地配合公交公司,为了保护受害人采取一定的措施,应当予以一定的协助,比如说,等待警察的到来,不得擅自离开公共汽车,这都是作为一个旅客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旅行的义务。对于公交公司来讲,在等待警察来处理这个事情的过程当中,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可能会影响其他旅客的时间,会耽误他们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吧,其他旅客应当有这样的义务,同时,对于公交公司来讲,他应该也出具相应的证明。(编导:周晓彬 审核:赵启进律师1332118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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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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