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要给建筑工人放假三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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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6:08 大连晚报 | |||||||||
“十一”要给建筑工人放假三天市建委还规定,节日期间确需上班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施工单位应支付施工人员3倍工资通讯员刘铁男见习记者 关轶姝本报记者 张晓昭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十一”国庆节期间,我市建筑施工人员将放假3天。节日期间确需上班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施工单位应支付施工人员3倍工资。
市建委要求我市各施工单位,在“十一”国庆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休假标准,给建筑施工人员放假3天。各单位还要合理安排工期,组织职工开展有益活动,确保农民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节。 国庆节放假的消息得到在市内工地务工的人员的欢迎,一处工地的农民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庆节能放假3天,他们感到很高兴,进城打工很少有休息日,这样的机会很难得。也有个别农民工说,出来就是挣钱的,3天回不了家,能赚3倍的工资,不休息也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