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者甚多 娃却没送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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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2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杜俊岭)昨日,本报报道了未婚母亲愿将儿子送人抚养的事件。当事人晓娜的手机从一大早开始便响个不停,很多热心人都希望收养可怜的4个月大男婴,但晓娜却没能给孩子找到合适的归宿。 三类人愿收养男婴 昨日很多好心人希望能收养晓娜的儿子。高女士现年30多岁,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她喜欢小孩,希望家里能添个孩子增加些“喜气”。看到报道后决定要收养这个可爱的孩子。 潘大妈已经65岁了,孙子17岁,在上大学。她和老伴想收养这个男婴,“我觉得他们母子太可怜了,我收养了男婴既救了孩子又救了晓娜,因年轻她走错了一步已令人同情,我们不能让她再受罪。”潘大妈说。 有收养意向的人大多属于三种情况:没有孩子的夫妇、有孩子但想“再要”的家庭以及年纪大的“爷爷奶奶辈”热心人。 只愿以后能看到孩子 表示收养意向的人多,可晓娜昨日未把孩子送走。与众多热心人通电话后,晓娜认为一位杨先生对收养孩子的愿望很强烈,便有意见见面,昨日下午1时晓娜带儿子来到西安,“我想和对方互相了解。” 杨先生是河南人,在西安做汽车装饰生意,家里共3个儿子。虽然二儿子已经有个8岁的女儿,看到报道后,他还是想给二儿子收养这个男婴。下午1时30分,杨先生看到孩子后便爱不释手,立刻抱起可爱的男孩。但下午3时,杨先生因为二儿媳怕因孩子惹出麻烦,决定放弃收养孩子。“我希望给孩子找个好家庭,更希望长大后能看孩子,我可以签协议保证不要回孩子。”说这句话时,泪水从晓娜的脸上滑落。 正规手续送娃难 没把孩子送走,晓娜的心情有些复杂。而有意收养者充满担忧,怕这种私下收养出问题。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福利处了解到,晓娜这种情况他们从未遇到过,要通过民政部门办收养手续可能性不大。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而晓娜根本不知孩子生父的真实身份,也就无从得到这张“下落不明”的证明,因而无法通过正规渠道送养孩子。而西安市福利院也不能接收有母亲的孩子。 昨日,晓娜抱着孩子失望地返回了临潼,雨中的她也在等待天空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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